关于对第四届省、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美德少年”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的决定
2016-01-21 16:40:26 来源: 编辑:王文学 点击:
关于对我区荣获第四届省、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陕西省“美德少 年”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的决定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学习模范、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自2015年3月起,省、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等联合组织开展了第四届省、市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我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选先进典型,广泛开展了各级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宣传推荐和申报工作。经过省、市级相关部门的层层联审、媒体公示、群众投票及活动组委会最终审核评定,去年10月份省文明办等单位以〔陕文明办(2015)17号〕文件联合表彰了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我区工信局副局长、区科技局局长赵世明、陈仓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杨小卫分别荣获陕西省第四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道德模范,陕西北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吴浙荣获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去年12月份,市文明办等单位以〔宝市文明办发(2015)43号〕文件联合表彰了宝鸡市第四届道德模范,宝鸡鑫河运业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张彩虹荣获宝鸡市第四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陈仓区分公司投递组组长韩宏伟、宝鸡大丰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分公司驾驶员杨建鹏分别荣获宝鸡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另外,根据〔陕文明办(2015)23号〕《关于表彰陕西省“美德少年”的决定》,我区虢镇小学六(9)班学生王以成同学被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授予“陕西省美德少年”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扩大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效应,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区委、区政府决定奖励省级道德模范赵世民、杨小卫各3000元;奖励省级道德模范提名奖吴浙、市级道德模范张彩虹各2000元;奖励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杨建鹏、韩宏伟各1500元;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区公民道德建设中作出更新成绩。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为建设富强美丽新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陈仓区荣获第四届省、市级道德模范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1、赵世民 获陕西省第四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
2、杨小卫 获陕西省第四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3、吴 浙 获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4、张彩虹 获宝鸡市第四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
5、韩宏伟 获宝鸡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6、杨建鹏 获宝鸡市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7、王以成 获陕西省“美德少年”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9日